Nordlet

← 文档 / 术语表

反向征收增值税(Reverse Charge VAT)解析与发票示例

当买方代替供应商申报增值税时,通常相抵为零的自我评估分录、发票必须注明的内容以及境内情况。

反向征收(Reverse charge)将增值税的责任从销售方转移到了购买方。供应商开具不含增值税的发票;客户自己计算增值税,将其申报为销项税额(output tax),并且在有权全额抵扣的情况下,在同一期申报表中将相同金额作为进项税额(input tax)进行回转。

通常的结果是相抵:两个相等的凭证分录互相抵消。这就带来了一个合理的问题 - 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

因为它消除了带着资金消失的可能性。如果外国供应商收取了你的增值税,他们就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代收并将其汇给你的税务机关。反向征收意味着他们根本碰不到这笔税款。该机制的存在是为了使跨境贸易切实可行,而在其境内形式中,则是为了打击销售方带着已收增值税逃匿的行业的欺诈行为。

跨境情况

假设你是一家立陶宛公司,向一家德国公司购买了 1,000 € 的咨询服务。双方都是登记了增值税的企业,因此根据一般 B2B 纳税地点规则,该服务在客户所在地(立陶宛)纳税。

德国供应商的发票显示 1,000 €,无增值税,并标注有 "Reverse charge" 字样。他们不能收取德国增值税(该供应不在当地纳税)且无需收取立陶宛增值税(他们未在当地登记,也无需登记)。

然后你来进行会计处理。按国内 21% 的税率做两笔分录:

科目 借方 贷方
6209 行政费用 1,000
4430 应付账款 1,000

以及自我评估:

科目 借方 贷方
2441 应收增值税(进项) 210
4492 应付增值税(销项) 210

现金流净影响:零。但这两个金额必须出现在增值税申报表中 - 销项税额在一个栏目,进项税额在另一个栏目。因为“可以相抵”而完全跳过该分录属于报告错误,尽管应纳税额保持不变。

重要的例外: 如果你无法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 例如免税企业、部分抵扣比例(partial-recovery ratio),或用于非商业用途的采购 - 反向征收会产生真实的成本。销项部分总是必须全额缴纳;只有进项部分受到限制。这就是反向征收不再只是一项会计形式的地方。

适用范围

欧盟境内跨境:

  • B2B 服务(适用一般规则) - 向另一个成员国的企业提供咨询、软件、营销、专业服务的默认规则。
  • 欧盟境内货物取得(Intra-Community acquisitions of goods) - 买方自我评估取得增值税,这与卖方的零税率欧盟境内供应(intra-Community supply)相呼应。
  • 非设立于当地的供应商的供应,此时成员国适用该机制,而不是要求其进行税务登记。

境内,作为反欺诈措施。 成员国可将反向征收应用于指定的国内行业,各国的具体清单有所不同:建筑服务、废旧金属与废料、超过一定金额门槛的电子产品(如手机和集成电路)、碳排放配额、向贸易商供应的天然气和电力,以及某些农产品。德国的 §13b 清单和立陶宛的建筑行业规则就是例子 - 但你必须查阅国家清单,因为在一个成员国适用反向征收的供应在另一个成员国可能照常纳税。

来自欧盟境外的、从非欧盟供应商处购买的服务,欧盟企业客户通常也按照相同的逻辑适用反向征收。

发票必须注明的文字

供应商的发票必须字面标注 "Reverse charge" - 《增值税指令》(VAT Directive)第 226 条第 (11a) 款要求使用这些字样,而不是对该机制的描述。本国法律规定了具体语言:立陶宛发票使用 „Atvirkštinis apmokestinimas"。

发票还必须显示客户的增值税识别号,因为这是证明客户身份及其纳税义务的依据。没有客户增值税号的反向征收发票是有缺陷的,开具该发票的供应商可能会发现其零税率受到质疑。

不在纳税成员国设立机构的供应商可以省略按税率划分的应税金额、税率以及增值税金额,转而通过数量和性质来描述供应内容 - 必填发票字段(invoice required fields)一文涵盖了完整清单。

常见错误

  • 仍然收取增值税。 在反向征收供应中添加自身增值税的供应商,实际上收取了客户无法在本国抵扣的税款。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开具红字发票(credit note)和更正后的发票,而不是退款申请。
  • 未验证客户的增值税号。 整个机制建立在客户是纳税人的基础之上。这就是VIES验证的作用所在,如果在供应时税号无效,可能会将零税率发票变成国内应税发票,且增值税由你方支付。
  • 因为可以相抵而在申报表中将其省略。 这些金额必须在双向进行报告。
  • 假设它适用于消费者。 反向征收是 B2B 机制。个人客户无法进行自我评估,因此 B2C 跨境销售遵循完全不同的规则 - 通常是 OSS。
  • 假设国内清单一致。 它们并不一致,对于跨国经营的公司而言,建筑行业是一个典型的陷阱。

Nordlet 如何处理

增值税引擎(VAT engine)根据各方主体和供应性质判定 reverse_charge:向另一个成员国的已登记增值税企业提供服务、且拥有有效增值税号的交易,在该方案下产生零税率行,而不是国内税率。

该方案随后驱动所有后续流程。发票在 PDF 以及结构化电子发票(e-invoice)格式中,以正确的语言包含必需的备注和客户的增值税号。增值税申报表(VAT return)数据包将方案映射到正确的栏目中 - 在立陶宛的 FR0600 和德国的 UStVA 中,已发生和收到的反向征收供应落入不同的字段,因为税务机关希望看到双方都可见。

两点诚实的说明。境内特定行业反向征收(建筑、废旧、电子产品)无法自动判定 - 引擎处理的是跨境情况,因此境内的反向征收供应需要在发票上显式设置该方案。此外,采购时的自我评估分录是在申报时根据供应商的国家以及没有增值税推导出来的,而不是来自专用的采购端方案字段,因此国家数据包会标记这些行以供人工复核,而不是默认一个税率。

FAQ

发票上的反向征收是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由客户而非供应商来申报增值税。发票上不显示增值税,且必须字面标注 "Reverse charge";客户在自己的申报表中申报该税款,通常也在同一申报表中将其抵扣。

在反向征收下由谁来支付增值税?

典型情况下没有人转移现金 - 客户将增值税申报为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抵为零。该机制分配的是责任而不是产生支付,除非客户无法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反向征收需要客户的增值税号吗?

是的。客户的增值税识别号是发票上的必填项目,也是证明其为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证据。请在开票前进行验证,而不是之后。

反向征收适用于向消费者的销售吗?

不适用。这是一项企业间(B2B)机制 - 个人无法自我评估增值税。跨境 B2C 供应通常适用 OSS 或远程销售规则。

境内反向征收与跨境反向征收相同吗?

它们的底层机制相同,但原因不同。跨境反向征收避免了强迫外国供应商进行登记;境内反向征收是应用于特定行业的反欺诈措施,受影响的行业因成员国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