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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 公司税

捷克(欧盟成员国,但使用非欧元货币 - 门槛以捷克克朗计算)对公司利润征收 21% 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21%,并设有一个 12% 的单一优惠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15% 和 23%,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构成了巨额的雇主成本。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s.r.o.) 仅需 1 捷克克朗的资本。纳税申报通过财务管理局进行,财务报表则提交至商业登记册。

货币 CZK (Kč)纳税年度 日历年(或选择的会计期间)欧盟 成员国最后审阅 2026-07-12

公司组建与注册

公司须在地方法院保存的商业登记册中进行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则提交至受益所有人登记册。

主要法律形式s.r.o.(私人有限责任公司)、a.s.(股份公司)[3][7]s.r.o. 是大多数企业的默认选择。
最低股本s.r.o.:1 捷克克朗;a.s.:2,000,000 捷克克朗[3][7]
新雇主需要对接的登记商业登记(设立) -> 金融管理局(税务、增值税) -> 社会及医疗保险机构 -> 受益所有人登记册[7][4]

其他法定要求

除提交纳税申报表外,每家运营中的公司都必须履行的义务。

受益所有人拥有超过 25% 所有权或控制权的人[7]须无迟延地向受益所有人登记册备案;罚款最高可达 500,050 捷克克朗。
财务报表备案公布于契据汇编中[7]须在财年结束后 6 个月内批准,并无迟延地备案(最迟在 12 个月内)。
文件保存5 年(报表和增值税为 10 年)[4]

企业所得税 (daň z příjmů právnických osob)

税率21%[1][4]2024 年从 19% 上调。
申报财年结束后 3 个月(电子申报为 4 个月,经审计或通过顾问为 6 个月)[4]
预付款按上年税额每半年或按季预缴[4]如果上期税款不超过 30,000 捷克克朗则免缴;不超过 150,000 捷克克朗则每半年预缴一次(40%);超过则按季预缴(25%)。

预扣税及股息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非居民)15%(非合作国家为 35%)[1][4]35% 的税率适用于没有税收条约或交换协议的国家的居民。欧盟母子公司豁免适用于持有满一年且持股比例达 10% 及以上的企业,税率为 0%。
向居民支付股息15%(个人)[1]对于持有满一年且持股比例达 10% 及以上的企业,可享受参与豁免。

增值税 (DPH)

标准税率21%[2][5]
优惠税率12%[2][5]自 2024 年起实行单一优惠税率(由 15% 和 10% 合并):涵盖食品、药品、交通、住宿等。书籍实行零税率。出口和欧盟内部供应实行 0% 税率。
登记门槛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达到 2,000,000 捷克克朗[5]第二个门槛为 2,536,500 捷克克朗,达到该门槛将立即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增值税申报表及控制声明25 日前;每月提交控制声明[5]增值税申报表按月或按季提交;法人必须每月提交控制声明 (kontrolní hlášení)。

薪酬:所得税及保险

所得税设有两个档次;雇主在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同时,还须在工资之外缴纳高额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所得税15% / 23%[1][6]约相当于平均工资 36 倍(2026 年为 1,762,812 捷克克朗)以下的部分适用 15% 的税率,超过部分适用 23%。
雇主保险社会保险 24.8% + 医疗保险 9% = 33.8%[6]社会保险每年设有上限 2,350,416 捷克克朗(2026 年);医疗保险没有上限。
雇员保险社会保险 7.1% + 医疗保险 4.5% = 11.6%[6]
最低工资22,400 捷克克朗/月(2026 年)[6]
申报在 20 日前申报代扣税款及保险[6]

公司适用的其他税种

房地产税针对土地和建筑物[4]所有权发生变更时须在 1 月 31 日前申报;于 5 月 31 日前缴纳(若超过 5,000 捷克克朗,则 11 月 30 日前还需缴纳第二期)。
道路税仅限 12 吨以上的重型货车[4]乘用车和轻型卡车不再征税。

会计与财务报表

会计准则捷克会计规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7]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用于上市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法定审计中型和大型公司(自 2026 年起)[7]自 2026 年起,修订后的《会计法》将审计要求与公司规模挂钩:资产总额达 1.2 亿捷克克朗、营业额达 2.4 亿捷克克朗、员工 50 人,满足其中两项的公司即须接受审计。
备案契据汇编,12 个月内[7]

表格与申报

典型企业需处理的每一项定期申报表和报告、其触发条件以及提交对象。注册时申报和一次性申报标记为“按事件”。

表格事项说明申报主体频次截止日期提交机构
DPPO企业所得税申报表[4]公司年度财年结束后 3 个月(电子申报为 4 个月,经审计为 6 个月)Finanční správaMOJE daně
Zálohy企业所得税预付款[4]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季3 月/6 月/9 月/12 月 15 日(或 6 月和 12 月)Finanční správaMOJE daně
DPH增值税申报表[5]增值税登记人按月次月 25 日Finanční správaMOJE daně
Kontrolní hlášení增值税控制声明[5]登记增值税的法人按月次月 25 日Finanční správaMOJE daně
Payroll工资税及保险[6]所有雇主按月次月 20 日Finanční správa / ČSSZMOJE daně
Financial statements财务报表[7]公司年度财年结束后 12 个月内Obchodní rejstříkCollection of Deeds

合规日历

按节奏分组的相同申报事项 - 何时重复发生。

按月
  • DPH次月 25 日
  • Kontrolní hlášení次月 25 日
  • Payroll次月 20 日
按季
  • Zálohy3 月/6 月/9 月/12 月 15 日(或 6 月和 12 月)
年度
  • DPPO财年结束后 3 个月(电子申报为 4 个月,经审计为 6 个月)
  • Financial statements财年结束后 12 个月内

来源

本概况中引用的带编号的参考文献。法律链接指向官方注册机构中的整合文本。

  1. 所得税法 (Zákon č. 586/1992 Sb.)Zákony pro lidi · 法律
  2. 增值税法 (Zákon č. 235/2004 Sb.)Zákony pro lidi · 法律
  3. 商业公司法 (Zákon č. 90/2012 Sb.)Zákony pro lidi · 法律
  4. 企业所得税 - 指南Finanční správa · 机构
  5. 增值税及控制声明Finanční správa · 机构
  6. 薪酬 - 所得税及保险Finanční správa · 机构
  7. 商业登记册、账目及受益所有人 (UBO)司法部 · 注册登记

本指南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咨询。税率和截止日期可能会有变动 - 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务必对照链接的法律和官方来源进行核实,或咨询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