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 公司税
卢森堡对公司利润分三个层面征税:16% 的企业税、7% 的团结附加税以及市政商业税,在卢森堡市总计约为 23.87%。增值税为欧盟最低标准税率 17%。参与豁免使其成为主要的控股公司所在地。申报通过直接税管理局(Administration des contributions directes)办理。
货币 EUR (€)纳税年度 日历年(或选定的财政年度)欧盟 成员国最后审阅 2026-07-12
- 16%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及市政税前
- ~23.87%综合利润税卢森堡市,含所有层面
- 17%增值税标准税率欧盟最低;14% / 8% / 3%
- ~45.8%所得税(最高档)含团结附加税
- 15%股息预扣税根据参与豁免规定为 0%
- €12,000最低股本(SARL)SA:€30,000
公司形式与注册
公司在贸易和公司登记册(RCS)中登记;受益所有人报送至 RBE 登记册。
其他法定要求
除提交纳税申报表外,每家运营公司必须满足的其他义务。
企业所得税
预扣税与股息
增值税(TVA)
薪酬:所得税与社会保障
所得税为累进税,取决于税级,由雇主代扣代缴。社会保障由双方共同承担,卢森堡拥有欧盟最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之一。
公司适用的其他税费
会计与财务报表
表格与申报
典型企业需处理的每一项定期申报表和报告、其触发条件以及提交对象。注册时申报和一次性申报标记为“按事件”。
合规日历
按节奏分组的相同申报事项 - 何时重复发生。
按月
TVA按指定的频率;年度汇总Payroll按月向直接税管理局 (ACD) 和社会保障中心 (CCSS) 申报
年度
Form 500次年 12 月 31 日eCDF accounts在 7 个月内向卢森堡商业和公司登记处 (RCS) 提交
来源
本概况中引用的带编号的参考文献。法律链接指向官方注册机构中的整合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