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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公司税

丹麦(欧盟成员国,但未使用欧元 - 门槛以丹麦克朗计)对公司利润征收 22% 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实行单一的 25% 税率,不设优惠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约为 56%,其中包括 8% 的劳动力市场缴款),且没有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申报通过税务局 (skat.dk) 进行;年度报告则提交至商业局。

货币 DKK (kr)纳税年度 日历年(或选定的所得年度)欧盟 成员国最后审阅 2026-07-12

公司形式与登记

公司通过 virk.dk 向商业局登记并录入 CVR 登记册;受益所有人须同时备案。

主要法律形式ApS(私人有限公司)、A/S(公众有限公司)、enkeltmandsvirksomhed(独资企业)[3][9]ApS 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
最低注册资本ApS:20,000 丹麦克朗;A/S:400,000 丹麦克朗[3][9]ApS 的最低资本要求已于 2025 年从 40,000 丹麦克朗减半。
新雇主需要对接的登记丹麦商业局 / CVR(设立、受益所有人) -> 丹麦税务局(税务、增值税、薪酬)[9][5]

其他法定要求

除提交纳税申报表外,每家运营中的公司都必须履行的义务。

数字记账记录须保存在已登记的数字系统中[4]记账法要求使用数字会计系统,自 2024 至 2026 年分阶段在各公司推行。
受益所有人 (reelle ejere)控制权超过 25% 的个人,须向商业局备案[9]
年度报告备案财年结束后 6 个月内备案(上市公司为 4 个月)[9]
文件保存5 年[4]

企业所得税 (selskabsskat)

税率22%[1][5]金融行业公司适用更高的税率;石油和天然气业务单独征税。
申报截至 9 月 1 日 (日历年度公司)[5]Oplysningsskema 申报期限为年结后 6 个月。
预缴税两期:3 月 20 日和 11 月 20 日[5]可在次年 2 月 1 日前进行第三次自愿缴纳。

预扣税与股息

向非居民支付的股息27% (公司为 22%)[7]预扣税率为 27%;公司组合股东可申请退税至 22%,税收协定居民可申请至 15%。符合欧盟母子公司指令的持股比例达 ≥10% 时可减免至 0%。
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利息 0% (低税率集团为 22%);特许权使用费 22%[7]可依据税收协定及欧盟《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指令》予以减免。
居民股份收益DKK 79,400 以下为 27%,超过部分为 42%[7]已婚夫妇的起征点翻倍 (DKK 158,800)。

增值税 (moms)

税率25% (单一税率)[2][6]丹麦不设减免增值税率;出口及部分供应适用零税率。
登记起征点12 个月内 DKK 50,000[6]
增值税申报表按营业额分月度、季度或半年度申报[6]营业额超过 5,000 万丹麦克朗的按月申报 (25 日前);按季和按半年申报纳税人于期满后第三个月的第一天前缴纳。

薪酬:所得税与缴费

首先扣除 8% 的劳动力市场缴费,随后征收结合国家和市镇两级部分的累进所得税。雇主通过 eIndkomst 按月申报工资。

劳动力市场缴费 (AM-bidrag)占总额的 8%[8]
所得税市镇约 25% + 国家阶梯税率[8]2026 年:底档税率 12.01%,中档税率 7.5% (适用于 DKK 641,200 以上),顶档税率 7.5% (适用于 DKK 777,900 以上),并在 DKK 2,592,700 以上加征 5%;总税率上限封顶于 52.07% (含 AM-bidrag 约为 56%)。最高档税率使最高收入者的最高边际税率提升至约 60.5%。
最低工资无法定最低标准[8]薪酬底线由集体协议设定。
申报eIndkomst 每月申报[8]大型雇主于次月 10 日前申报;小型雇主于最后法定银行工作日前申报。

企业面临的其他税费

土地与房产税针对商业物业征收的土地税和配套附加费[5]根据土地价值征收;部分市镇会加收配套附加费 (dækningsafgift)。
工资税 (lønsumsafgift)免征增值税行业约为 4.12%[5]适用于金融、医疗、教育及其他免征增值税的活动;金融业适用更高的税率。

会计与财务报表

会计准则丹麦《财务报表法》或 IFRS[9]IFRS 用于上市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年度报告年结后 6 个月内 (上市公司为 4 个月)[9]
审计豁免满足以下条件中不超过 2 项:资产负债总额 DKK 400 万,营业额 DKK 800 万,员工 12 人[9]连续两年进行评估;规模较大的公司必须接受审计。

表格与申报

典型企业需处理的每一项定期申报表和报告、其触发条件以及提交对象。注册时申报和一次性申报标记为“按事件”。

表格事项说明申报主体频次截止日期提交机构
Oplysningsskema企业所得税申报表[5]公司年度9 月 1 日 (日历年度)SkattestyrelsenTastSelv Erhverv
Acontoskat企业预缴税[5]公司按事件3 月 20 日与 11 月 20 日SkattestyrelsenSkattekonto
Moms增值税申报表[6]增值税登记人按月每月 25 日前;否则为期满后第三个月的 1 日前SkattestyrelsenTastSelv Erhverv
eIndkomst薪酬 (所得税与 AM-bidrag)[8]所有雇主按月次月 10 日前 (大型雇主)SkattestyrelseneIndkomst
Dividend tax股息税申报表[7]派发股息的公司按事件批准后次月 10 日前SkattestyrelsenTastSelv
Årsrapport年度报告[9]公司年度年结后 6 个月内ErhvervsstyrelsenRegnskab Basis

合规日历

按节奏分组的相同申报事项 - 何时重复发生。

按月
  • Moms每月 25 日前;否则为期满后第三个月的 1 日前
  • eIndkomst次月 10 日前 (大型雇主)
年度
  • Oplysningsskema9 月 1 日 (日历年度)
  • Årsrapport年结后 6 个月内
按事件
  • Acontoskat3 月 20 日与 11 月 20 日
  • Dividend tax批准后次月 10 日前

来源

本概况中引用的带编号的参考文献。法律链接指向官方注册机构中的整合文本。

  1. 企业所得税法 (Selskabsskatteloven)Retsinformation · 法律
  2. 增值税法 (Momsloven)Retsinformation · 法律
  3. 公司法 (Selskabsloven)Retsinformation · 法律
  4. 簿记法 (Bogføringsloven)Retsinformation · 法律
  5. 企业所得税 - 指南Skattestyrelsen · 机构
  6. 增值税 - 截止日期与登记Skattestyrelsen · 机构
  7. 股息与预扣税Skattestyrelsen · 机构
  8. 所得税税率与薪酬Skattestyrelsen · 机构
  9. 公司登记、年度报告与 UBOErhvervsstyrelsen · 注册登记

本指南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咨询。税率和截止日期可能会有变动 - 在采取行动之前,请务必对照链接的法律和官方来源进行核实,或咨询持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