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dlet 中的 DAC7 申报:卖家档案、可申报性以及税务局文件生成
DAC7 要求平台每年提交一份申报表,但该报表需要包含全年收集的各个卖家的交易数据。Nordlet 会妥善保存这些数据、应用豁免规则,并生成符合您当地税务局要求的标准格式文件。
DAC7 即欧盟理事会指令 (EU) 2021/514。该指令规定,数字平台运营商必须每年申报一次通过该平台获得收入的卖家及其具体收入金额。接收申报表的税务机关会将这些数据传递给卖家所在国的税务机关。相关规则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因此首批申报涵盖的是 2023 年度的数据。
每个日历年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的 1 月 31 日,申报地点为平台运营商所在的主权成员国。本文将详细解释谁需要进行申报、申报包含哪些内容,以及如何在 Nordlet 中完成各个步骤。
谁需要申报
当一家公司运营一个平台,且卖家通过该平台从事以下四类相关活动之一时,该公司即属于 DAC7 的申报主体:
- 销售商品;
- 出租不动产(公寓、房间、停车位、商业地产);
- 个人服务(由个人提供的劳务,如配送、清洁、设计或家教);
- 租赁任何交通工具。
平台是否同时属于增值税视同供货商 (VAT deemed supplier) 在所不问。DAC7 是一项独立于增值税的合规义务。我们关于面向数字平台的欧盟增值税、OSS、IOSS 及视同供货商规则一文专门探讨了增值税相关内容。
申报包含的内容
对于每个可申报的卖家,申报表需提供该卖家的身份信息,以及按季度统计的卖家收入和平台扣留的金额:
- 姓名、地址、每个税收居民国的税号 (TIN)、增值税号以及企业注册号;
- 对于自然人,提供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
- 款项汇入的银行账户及账户持有人姓名;
- 对于实体企业,提供其设有常设机构 (permanent establishment) 的成员国;
- 按活动类型和季度统计的支付给卖家的对价、平台扣除的费用与佣金、代扣税款以及活动次数;
- 对于房产租赁,提供房产地址、房产类型、土地登记号以及租赁天数。
记录卖家信息
在 Nordlet 中,每个卖家对应应用中“会计 (Accounting) → 平台卖家 (Platform sellers)”页面下的一条记录,或者可以通过 API 端点 POST /v1/platform-sellers/create 进行创建(所需权限作用域为 declarations:write)。卖家记录包含其类型 kind(individual 自然人或 entity 实体)、附带税号的税收居民国信息,以及活动列表。每项活动涵盖一年及一种类型(sale_of_goods 商品销售、immovable_property 不动产租赁、personal_services 个人服务或 transportation_rental 交通工具租赁),并包含四个季度的具体数据。金额均以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表示。/update 接口用于更新卖家的活动信息,而 /list、/get 和 /delete 接口则完善了完整的管理功能。DAC7 指南列出了所有可用字段。
在自有系统中保留卖家结算款的平台,可以在每个季度末或年度结束后通过此 API 发送相关数据。
哪些卖家属于可申报对象
并非平台上的所有卖家都会被纳入申报范围。该指令排除了四类群体(附件五第一节第(B)款第4项),Nordlet 会自动应用这些豁免规则:
| 豁免卖家 | 规则 |
|---|---|
| 政府实体 | 标记为 governmentEntity 的实体 |
| 上市实体 | 标记为 listedEntity 的实体:其股票在成熟证券交易所进行常规交易 |
| 大型房产出租人 | 在一年内对同一处房产列表进行超过 2,000 次租赁的实体 |
| 小型商品卖家 | 仅销售商品、年内销售笔数少于 30 笔且销售总额不超过 2,000 欧元的卖家 |
非欧盟成员国税收居民且未出租境内房产的卖家也不在申报范围内。当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不是欧元时,2,000 欧元的判断标准将采用 12 月 31 日的官方欧元汇率进行换算。
调用带有 year 参数的 POST /v1/declarations/eu/dac7/preview(所需权限作用域为 declarations:read)将返回所有卖家列表,标明每个卖家 reportable(是否可申报)为 true 或 false、各项豁免的原因、总对价、活动次数,以及针对申报所需缺失数据(如缺少税号)的警告信息。应用中的“申报 (Declarations) → DAC7”页面也展示了相同的表格。在 1 月 31 日之前查看预览,可以留出充足时间向卖家收集缺失的税号。
生成文件
调用带有 year 参数的 POST /v1/declarations/eu/dac7/xml 将返回申报文件。如果没有可申报的卖家,系统将生成一份零申报文件(报文类型为 DPI403)。
文件头部信息取自公司所在国家/地区在“账户 (Account) → 合规 (Compliance)”下的 DAC7 设置:
- 运营商税号(如果为空,则使用公司代码);
- 关联关系 (
nexus),即运营商在该国进行申报的原因(RPONEX1至RPONEX5); - 平台的商业名称;
- 如有代表公司进行申报的其他平台运营商,需提供相关信息;
- 联系人信息;
environment(环境):test会将每条记录标记为测试数据(OECD11),用于向税务局的测试系统进行试上传。
各国的申报方式
一旦公司拥有至少一个平台卖家,其申报日历中就会出现一个 1 月 31 日到期的 DAC7 申报事项。接下来的流程因国家/地区而异:
| 国家 | 申报方式 |
|---|---|
| 立陶宛 | Nordlet 会对文件进行签名、加密,并使用公司在 TIES 注册的证书,以 DPI-DAC7-LT v0.4 格式将其发送至 VMI TIES 网络服务。 |
| 奥地利 | Nordlet 使用公司在 DPMG 门户网站创建的 API 密钥,将文件发送至 BMF DPMG 网络服务。单条报文最多可容纳 2,000 个卖家;当需要拆分申报时,Nordlet 会发出提示。 |
| 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德国、爱沙尼亚、芬兰、爱尔兰、马耳他、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 | Nordlet 生成采用欧盟 DPI XML 架构 v1.09 标准的文件,由公司自行在税务局门户网站上上传。 |
法国、卢森堡、意大利、拉脱维亚、丹麦、匈牙利、荷兰、波兰、西班牙、瑞典、希腊和克罗地亚各自需要特定的格式或传输信封。Nordlet 暂不支持生成这些国家的文件,若在设立于这些国家的公司中运行预览,系统将返回错误提示。申报支持页面展示了各个国家的当前支持状态,并在新增国家时实时更新。
在这两个支持直接发送的国家中,平台均通过其在税务局的自有账户进行申报:立陶宛使用其 TIES 证书,奥地利使用其 DPMG API 密钥。Nordlet 不会以自身名义作为中介机构进行申报。
简短示例
一家立陶宛公司运营着一个手工家具交易平台。2026 年,该平台拥有 140 名卖家。该公司在“平台卖家”中记录了这些卖家的季度销售额以及扣除的佣金。
2027 年 1 月,该公司打开“申报 (Declarations) → DAC7”页面并选择 2026 年。预览结果显示,有 52 名卖家因年销售笔数少于 30 笔且不超过 2,000 欧元而被豁免,其余 88 名卖家属于可申报对象。其中 3 名可申报卖家缺少税号,该公司随即向其索取并更新了记录。申报日历显示立陶宛 DAC7 的截止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31 日,直接从该页面发送即可将签名文件传输至 VMI TIES。
本示例中的数字仅用于说明目的。
相关主题
DAC7 是平台在欧盟需要提交的多项申报表之一。欧盟增值税 FAQ 涵盖了 OSS 和 IOSS 申报内容,而我们关于数字时代增值税 (ViDA)的文章则介绍了 ViDA 为 2028 年平台带来的增值税变革。API 的详细文档请参见API 参考,更新日志 (changelog) 则记录了各个 DAC7 端点的添加时间。
FAQ
DAC7 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申报截止日期为所申报日历年度次年的 1 月 31 日,申报地点为平台运营商所在的主权成员国。2026 年度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7 年 1 月 31 日。
如果没有可申报的卖家,平台是否仍需进行申报?
是否必须进行零申报取决于各国的具体规定。当没有可申报的卖家时,Nordlet 生成的 XML 文件为带有 DPI403 报文类型的零申报文件,因此可以用于要求零申报的司法管辖区。
哪些卖家可以豁免免于 DAC7 申报?
政府实体、上市实体、对单个房产列表年租赁次数超过 2,000 次的实体,以及仅销售商品且年内销售笔数少于 30 笔且销售额不超过 2,000 欧元的卖家。非常驻欧盟成员国且未在境内出租任何房产的卖家也不在申报范围内。
Nordlet 在哪些国家可以直接发送 DAC7 申报表?
立陶宛(通过 VMI TIES 网络服务)和奥地利(通过 BMF DPMG 网络服务)。在其他 13 个成员国,Nordlet 负责生成欧盟 DPI XML 文件,由公司在税务局门户网站自行上传。
在正式申报之前,我可以测试申报文件吗?
可以。在“账户 (Account) → 合规 (Compliance)”下的 DAC7 设置中,将环境 (environment) 设置为测试 (test)。此时文件中的每条记录都会被标记为测试数据 (OECD11),从而可以上传到税务局的测试系统中。
DAC7 与增值税视同供货商规则是一回事吗?
不是。DAC7 是根据税收行政合作指令规定的一项报告义务,涵盖卖家的收入情况。而视同供货商规则是一项增值税规则,规定平台对特定销售的增值税承担纳税义务。平台可能需要遵守其中一项规则,也可能两项皆需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