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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增值税(ViDA):2028 年和 2030 年将有哪些变革,Nordlet 目前能做什么

ViDA 变革了平台销售中增值税的代扣代缴主体、销售商的登记地点,以及欧盟境内发票送达税务机关的方式。本文将逐一解读每项变革在实务中的含义,以及 Nordlet 目前已为您实现自动计算的内容。

Nordlet Team · · 2 分钟阅读

数字时代的增值税(VAT in the Digital Age, ViDA)即欧盟理事会指令 (EU) 2025/516。该指令对欧盟《增值税指令》(2006/112/EC)进行了修订,并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正式生效。其核心包含三大内容:要求某些网络平台对其促成的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允许更多销售商通过一站式服务(OSS)申报境外增值税而无需在各成员国分别注册,以及使用基于结构化电子发票的逐笔交易报告来取代汇总申报表(recapitulative statement)。

大部分新规尚未立即生效。这些规则将分别于 2028 年 7 月 1 日和 2030 年 7 月 1 日分两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都需要许多企业目前尚未在账簿中记录的数据:仓库所在的国家、采购发票上的银行账户信息、红字发票(credit note)所冲销的原发票号码。本文将按时间顺序梳理这些变革,并展示 Nordlet 针对每项变革所提供的功能。

时间表

日期 实施内容 Nordlet 支持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 成员国可要求实施国内 B2B 电子发票,无需向欧盟申请豁免(derogation) Peppol 及国家级电子发票格式(参见 Peppol 指南)
2028 年 7 月 1 日 平台成为短期住宿和道路客运的视同供应商(deemed supplier);欧盟 OSS 适用范围扩大;开通自有货物转移(transfers of own goods)简化方案 增值税判定规则以及月度自有货物申报表
2030 年 7 月 1 日 开展欧盟境内 B2B 交易的数字报告;结构化电子发票成为此类交易的默认标准;取消汇总申报表 包含尚缺漏数据的应申报交易列表
2035 年 1 月 1 日 届时现有的国家级报告系统必须与欧盟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暂不适用

成员国可在 2028 年 7 月 1 日至 2030 年 1 月 1 日之间的任意日期开始实施平台规则(《指令 (EU) 2025/516》第 6 条第 3 款),因此 2028 年是最早的起始时间,并非所有国家整齐划一。

2028 年 7 月 1 日:平台作为视同供应商

自 2021 年起,电商平台已对通过其销售的部分商品被视为视同供应商,我们关于面向数字平台的欧盟增值税一文对此作了详细解释。ViDA 将这一理念扩大到了两项服务:短期住宿租赁和道路客运(第 28a 条和第 136b 条)。

当私人房东或享受免税的小微企业通过平台出租公寓时,平台将被视为接收了该服务并将其转供给房客。由平台负责收取并申报增值税;房东向平台提供的服务则予以免税。房东可以通过向平台提供在房产所在国注册的增值税号并声明由自己收取增值税,从而选择不适用此规则。

在 Nordlet 中,POST /v1/reference/vat/resolve 会对 2028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的供应应用此规则。发送 serviceKind(short_term_accommodation 或 passenger_road_transport)、serviceCountryCode,以及底层供应商是否提供了增值税号(underlyingSupplierGaveVatNumber)和是否自行收取增值税(underlyingSupplierChargesVat)。返回结果会指明纳税义务人、援引相应的法条,并在国家拥有自主裁量权的地方添加警告:例如该国是否将免税小微企业排除在规则之外(第 28a 条第 5 款),以及其实施日期是否晚于 2028 年 7 月。

根据 DAC7,平台还需在每年 1 月报告其销售商的收入。这是一项独立于增值税的义务,具体内容可参见《Nordlet 中的 DAC7 平台运营商报告》。

2028 年 7 月 1 日:更多销售商只需单一增值税登记

目前的欧盟 OSS 涵盖了商品的远程销售和 B2C 服务。自 2028 年 7 月起,其范围还将扩大至:

  • 销售商向消费者的销售,且货物在消费者所在国境内已有库存,而销售商并未在该国设立机构(第 369b 条 e 项);
  • 附带安装或组装服务的商品销售(第 36 条、第 369b 条 d 项);
  • 向消费者供应的天然气、电力、供热和供冷(第 39 条、第 369b 条 d 项);
  • 非欧盟销售商通过作为视同供应商的平台所销售的货物(第 14a 条第 2 款、第 369b 条 b 项)。

在 ViDA 实施之前,上述每种情形都可能需要在客户所在国进行增值税登记。相同的 /v1/reference/vat/resolve 端点现可接收 goodsKind(installed 或 energy_network)和 goodsLocationCountryCode 参数,并返回纳税发生地以及该销售是否适用于 OSS 申报。其他输入参数请参阅欧盟增值税引擎指南。

2028 年 7 月 1 日:自有货物转移

将自有库存从一个成员国的仓库调拨到另一个成员国的仓库,在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transfer):在发货国为零税率供应,在收货国为视同采购。目前,这需要在目的地国家进行增值税登记。ViDA 引入了一项特殊方案(第 369xa 至 369xk 条),根据该方案,这些调拨业务只需在识别成员国通过一份月度申报表进行申报。

Nordlet 根据库存变动生成该申报表。现在每个仓库都包含一个 countryCode(通过 POST /v1/inventory/warehouses/create 或 /update 设置)。调用带有 year 和 month 参数的 POST /v1/declarations/eu/own-goods-transfers/compute,即可查明该月中不同成员国仓库之间的所有库存调拨,按欧元的成本价计价,并按目的地和发货国进行分组。返回结果包含截止日期(次月最后一天)以及相关警告——例如当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不是欧元、且金额是按期间最后一天的汇率进行换算时的提示。在应用软件中,该申报表位于“申报 (Declarations) → OSS / IOSS”下的“自有货物转移 (Transfers of own goods)”。

2030 年 7 月 1 日:数字报告取代汇总申报表

这是一项影响深远的重大变革。目前,向其他成员国企业销售货物或服务的公司需要按月或按季度提交汇总申报表(即欧盟销售清单,EU sales list),每个客户汇总一个总额。自 2030 年 7 月 1 日起,每笔交易都将根据结构化电子发票上的数据,在开票附近的时间节点进行独立逐笔报告(修订后的第 262 至 264 条)。买方也需要进行报告:买方自行申报增值税的采购业务必须由买方进行报告。

涵盖的交易类型分为四种:

法条 交易类型 报告主体
第 262(1)(a) 条 欧盟境内货物供应 供应商
第 262(1)(b) 条 欧盟境内货物采购 客户
第 262(1)(c) 条 在另一成员国按反向征收机制(reverse charge)纳税的服务供应 供应商
第 262(1)(d) 条 客户自行申报增值税的服务采购 客户

ViDA 还增加了两项必填的发票明细(第 226 条):在红字发票上须注明被冲销的原发票号码,以及供应商的银行账户或其他支付账户标识符。我们的电子发票词汇表条目中引用了确切的表述。

调用带有 fromDate 和 toDate 参数的 POST /v1/declarations/eu/digital-reporting/list,将返回该时间范围内属于这些规则管辖的公司所有交易。每个条目均包含:适用的法条、发票数据及明细行、供应商和客户的增值税号、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应向其报告的成员国、最迟报告期限,以及一个名为 missing 的列表,用于指出账簿中缺失的任何必填明细。缺少增值税号的客户合作伙伴、缺少原发票号的红字发票、或设置中没有 IBAN 的公司都会显示在其中。该列表还会对期间内向其他成员国调拨库存的行为发出警告,除非公司采用了自有货物转移方案,否则此类调拨必须在此进行报告。在应用软件中,相应的列表位于“申报 (Declarations) → 欧盟数字报告 (EU digital reporting)”。

在距离生效日期还有四年的今天,此列表已经非常实用:它能够显示哪些销售和采购在当前规则下无法满足报告要求,从而便于在合作伙伴档案和系统设置中查漏补缺。

Nordlet 暂不支持的功能

Nordlet 目前尚不具备发送数字报告的功能。截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欧盟尚未公布用于传输数据的报文格式(第 263(4) 条),也没有任何成员国公布其国家级传输渠道。待这些规范公布后,报送功能将在上述列表的基础之上开发构建。在此之前,该端点仅用于数据校验,而非正式归档申报。

结构化电子发票本身现已全面支持。Nordlet 可以生成 Peppol BIS Billing 3.0 发票和红字发票,并通过公司自己的 Peppol 接入点账户(Recommand、Storecove 或 e-invoice.be)进行发送。Peppol 指南介绍了具体设置方法,《欧盟电子发票:各国的具体要求》一文则列出了哪些国家已经强制要求企业间使用电子发票。

各环节的串联方式

ViDA 的各项规则全都依赖于交易记账时(而非季度末)所采集的数据:

  • 每张销售发票的增值税方案(intra_eu_b2b、reverse_charge)决定了它是否需要报告;
  • 合作伙伴的增值税号填充了客户字段;
  • 仓库国家决定了库存变动是否属于跨境调拨;
  • 红字发票上关联的被冲销发票链接填写了被修正的发票号码。

Nordlet 将这些数据直接存储在单据本身之上,因此 2028 年和 2030 年的输出结果是直接从现有总账中读取的,而无需通过单独的导出操作。Nordlet 在各个国家/地区发送或生成的全部申报表清单可在申报支持页面上查阅,每一个新的 API 端点均记录在更新日志中。

FAQ

ViDA 何时开始适用?

该指令自 2025 年 4 月 14 日起已正式生效。针对住宿和客运的平台规则、扩大的一站式服务以及自有货物转移方案自 2028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成员国可选择将平台规则推迟实施,最迟不得晚于 2030 年 1 月 1 日。欧盟境内交易的数字报告及默认的结构化电子发票要求自 2030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

ViDA 是否强制要求国内销售开具电子发票?

并没有直接强制。它允许各成员国在无需欧盟豁免的情况下要求国内 B2B 交易使用电子发票,并且自 2030 年 7 月 1 日起,结构化电子发票将成为欧盟境内 B2B 交易的默认标准。国内销售是否需要电子发票取决于各国的国内法规定。

Nordlet 可以发送 ViDA 数字报告吗?

不能。截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欧盟尚未公布报文格式及国家级通道。Nordlet 通过 POST /v1/declarations/eu/digital-reporting/list 以及应用中的“欧盟数字报告”页面,列出了应报告的交易以及每笔交易尚缺漏的数据。

什么是自有货物转移方案?

这是一项自 2028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的特殊方案,根据该方案,企业只需通过一份月度申报表来申报其在不同成员国的自有仓库之间调拨的库存,而无需在每个目的地国家分别进行增值税登记。Nordlet 根据具有不同国家代码的仓库之间的库存调拨来生成该申报表。

从 2028 年起,平台是否始终是短租业务的视同供应商?

不是。当房东不收取增值税时(例如私人或免税小微企业),平台才被视为视同供应商。如果房东向平台提供了在房产所在国注册的增值税号,并声明由自己收取增值税,则房东仍为供应商。成员国也可以选择将免税小微企业排除在规则之外。

企业现在应该做些什么?

运行最近一个月的数字报告列表,并修复报告中指出的缺失项:欧盟商业合作伙伴的增值税号、公司的 IBAN,以及每张红字发票与其所冲销发票之间的关联。如果库存存放在多个成员国,请为每个仓库设置正确的国家代码。